船用设备指令9698EC (MED) 的修订指令9885EC于1999年1月1日正式生效,该指令覆盖了注册欧盟成员国的所有船舶,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船用设备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所同意的国际公约(例如SOLAS)的要求,此外也必须符合欧盟的安全性能标准。所批准的要求用来协调和保证一个成员国所签订的证书能被欧盟其他的成员国所接受。
该指令适用于所有的注册船舶的团体,并于2001年1月1日正式生效。2014年7月23日,欧盟发布了2014/90/EU新指令,即从2016年9月18日起取消96/98/EC的指令。自2017年3月16日起船用设备指令2014/90/EU强制执行。船用设备指令 (Marine Equipment Directive) 2014/90/EU是欧盟专门为流通于欧洲经济区内的要装在船上使用的设备规定的要求,旨在增强海上安全,防止海上污染,并确保这类设备在欧洲共同体内的流通。
根据欧盟认证指令的规定,欧盟相关指令认证只能由欧盟境内注册的指定机构执行,获得欧盟授权后,将可以对用于悬挂欧盟船旗船舶的(法定)产品签发MED认证证书和授予“舵轮”标志。
CE认证,为各国产品在欧洲市场进行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简化了贸易程序。任何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盟、欧洲自由贸易区必须进行CE认证,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因此CE认证是产品进入欧盟及欧洲贸易自由区国家市场的通行证。CE认证表示产品已经达到了欧盟指令规定的安全要求;是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增加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程度;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将降低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风险。
MED船用设备指令CE认证根据不同的船用设备,所选的认证模式也不一样,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1) 模式B:型式检验模式
(2) 模式D:基于生产过程质量保证模式
(3) 模式E:基于质量保证模式
(4) 模式F:基于产品检验模式
(5) 模式G:单台验证
(1) 首选审核产品的技术文件,以初步确认产品是否符合指令相关要求;
(2) 对确定的样品进行试验,目击整个试验过程并记录试验数据,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估;
(3) 通过技术资料审核和样品测试检查所依据的标准是否已被制造商正确的应用;
(4) 制造商对技术资料或样品进行整改和完善,必要时重新进行样品的测试,直至技术资料审核和样品测试完全通过。